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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人对男人的几点误读

  • 作者:雨桦    日期:2007-11-28 20:07:20
  • 女人对男人的几点误读

      如果一个男人不爱你,哪怕你裸体站在他面前,依然不会有爱。如果一个男人爱你,就算你夏天穿着棉袄他依然爱你。
      
      千百年来,男人和女人争执不休的瓜葛只有一个字:情。

      女人以为,她对男人了如指掌。男人以为,女人对男人的掌控不过是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她根本不懂男人,否则的话怎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形容女人呢——长头发,短见识。

      很多时尚或女子期刊经常教唆不懂经营男女关系的女子用最简单快捷的方法套牢男人的心,但是,在男人看来,又是一个缘木求鱼的馊招。

      在情爱关系中,女人经常小心翼翼经营两个人的关系,往往迫切想得到他的爱,最后却失去了他。想努力取悦他,得到的是他的反感,厌倦。

      想进一步和他发展关系,却成了陌生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女人对男人的误读,是女人对男人思想和内心的误读,导致想像和结局大相径庭。

      但女人从来不认为她误读了男人,更不认为那种失败的结局是误读导致的结果,并把这些归结为一句话——男人都不是东西!

      如果按这个理论推下去,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也是女人为男人创造了“不是东西”的机会。就好比那句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作为女人的你,虽不能说曲意逢迎,但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那个有缝的蛋。所以,男人才不是东西!

      下面,我要说几点女人在情爱关系中对男人的几点误读。而这几点错误的认知导致女人情爱的失败,不可以忽视。
      
      女人误读男人之一 穿性感的衣服给他看

      女人穿性感衣服,不是觉得自己有多性感,而是以此来吸引男人的注意力。

      男人喜欢把目光流连于身体暴露的年轻女人身上,但是,女人也忘了最致命的一点,男人喜欢和放浪形骸的女子发展一夜情,但,绝不会娶她为妻。

      生活中,多数女子,在恋爱时,犯过这样的错误——她狂热的爱上了男人,但还看不出男人是不是也一样爱上了她。为了得到男人的爱,女人不惜放下矜持,发短信或MALL表达爱慕之情,但男人依然像以往一样,和她讨论股票、时尚、去星巴克、K歌,就是不提爱慕之事。

      于是,某些时尚女子杂志就会在恋爱宝典类的文章出此馊招——穿性感的衣服给他看,以尽快催生爱情瓜熟蒂落。当然,穿这种性感衣服得有前提条件——只有两个人的私密环境中。

      是证明你性感呢,还是因为你穿着性感就魅力无穷,让男人无法把持自己呢?也许,这两点都有,并且会让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顷刻之间从量变到质变。

      以我的观点,如果他以前不喜欢你,一点点儿都不喜欢你,只是在你穿了性感或过分暴露的衣服,他突然对你很感兴趣,你不要以为他是榆木脑袋开窍——爱情因子横空出世,他喜欢上你了。是喜欢上你了,但不是你的上半身和修养,而是下半身。在这里,喜欢可以名正言顺的理解为需要。

      为什么这样讲?

      在男人看来,你是明目张胆的色诱,想和他发生点儿浪漫的事。而这浪漫的事只能是身体上的,和精神无关。除此之外,男人还会生出另外一种想法:是你先色诱我的,不是我招惹你,或强行你。就算发生浪漫的事,我也不用背负道德的罪名。

      这一切和爱情无关。

      男人从来不会为要了一个女人的身体而把她娶回家里,这就好比男人喜欢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却要把不和他打情骂俏的女人娶回家里是一个道理。

      男人不会为轻易和自己上床的女人背负责任,却会因为轻易得到而转身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我曾经的一个男性朋友这样告诉我,他在和前女友这样做时,他的生理反应很强烈,在那种私密的环境里,无法克制自己的生理反应,他本能的抱紧她,她幸福得满面红光,以为爱情来了。后来,她利用这样的手段和他做了很多次床上健身运动,为他做过数次人流。

      她以为,做爱的次数多了,就是恋爱。

      因为,社会上很多女子在既将失去所爱的人时,都采取这样的行动——把自己给他,用肉体挽留那颗已经变质的心。

      恋爱的女人必须谨记:以身体开始的爱情也会以身体的厌倦而结束。

      你看看,这位女孩子自以为了解男人,自以为用性可以留住他的人,还可以留住他的心。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结局,大有偷鸡不成丢把米的遗憾。

      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把这件事归罪于男人不是东西,却从不仔细想一想:爱首先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最后才是肉体,如果没有精神之爱,肉体的爱又能保鲜多久?

      好比皮之不在,毛能焉生?如果用肉体可以留住男人,为什么还会有这两句千古名言——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当一个男人不喜欢你时,别说你穿性感的衣服,就是全裸也无济于事。当他喜欢你时,你就算夏天穿着棉袄,他一样喜欢你。

      再举个例子:

      著名作家张海迪,是个高位截瘫患者,可是,她一样有华美而幸福的爱情。老公是大学讲师,不离不弃。如果是我们生活中的王海迪,李海迪……看看那些残疾人,有几个有着张海迪一样华美的爱情呢?如果用性感吸引套牢男人,对于连站立也不能够的女人来说,何谈性感?

      所以,吸引男人,首先是上半身的事,是精神,修养,然后,才是下半身。
      
      女人误读男人之二 想要留住男人的心先取悦他的胃。

      这条策略一样馊成了隔夜的酸面条。

      如果在清朝以前,也许还有半点可能,如今,恐怕也只有大字不识半筐的傻女人才会这样去做。如果有女人这样去做,并大功告成,留住男人的心,不是她脑袋积水,就是她爱的男人有智力障碍,只能算100以内的加减法,估计也是武大胞兄那伙人——横竖都没出息,这样一个男人即使留住他的心又有何用?不能让爱情锦上添花,也不能锦衣玉食。

      我们以赵本山的第一次婚姻为例。

      他的妻子葛淑珍出身乡下,识几个字,估计也不会有半筐,况且多年修理地球,早都就饭吃了。当年,赵本山穷得连个窝儿都没有,结婚时租住别人家的小北炕,一年租金9块钱,赵本山喜欢吹拉弹唱,不喜欢种地修理地球侍弄鸡鸭猪狗这等体力活,葛淑珍就把这活全包了,宁愿自己吃苦受累。

      为啥呀,葛淑珍傻帽还是缺心眼?

      非也。

      用如今时髦的话说,她是喜欢赵本山,喜欢他才愿意为他吃苦受累,心甘情愿。多年以后,赵本山成名了,葛淑珍却不成形了。艺术,她不懂,文化,没有。回到家里,赵本山讲的全是角色,形象塑造一类,观众最喜欢哪种类型的小品,东北小品为什么会在全国一炮走红?葛淑珍说的全是修理地球之事,这块地种小麦能亩产多少,种大豆合适还是种玉米更好,芦花鸡一年能下多少蛋,一个蛋能卖多少钱……一个是站在艺术最高殿堂的明星,一个是喜欢养鸡鸭猫狗侍弄田地的农妇,二者精神之共鸣已经差之千里。

      倘若上面的馊招能修补婚姻的裂痕,能让变质的情感重新潺潺如小溪,发出清脆悦耳之声的话,你以为葛淑珍不会么?别说做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就是洗脚水也都乖乖打来,臭袜子多臭她都不嫌弃。这一切,她都做到了,而且做得不比厨娘差,大长今也敢一比高低。

      她和赵本山多年的婚姻还是解体了。

      赵本山最穷困潦倒最无助时,给了他无限柔情爱意,鼓励和欣赏的女人,在他成名以后,成了糟糠。想要留住他的人先留住他的胃,可见不是馊招是什么?

      男人不是猪,饱食终日就是幸福。

      相反,女人成了猪,把这句话当真理,从来没有好好想想:爱情的核心是精神欣赏。如果没有精神之爱慕,给他做多少美味,哪怕是满汉全席,那你最多是他的厨娘而己,而不是他为之舍生赴死也要得到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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